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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

发布时间:2022-04-21

党的十八大以来,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,批准国家统计局于2017年成立统计执法监督局。5年来,各级统计机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统计执法监督,查处了一大批统计违纪违法案件,推动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

迈向新时代新征程,统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,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,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责任感使命感,切实以统计执法监督保障数据质量,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,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。

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。统计法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统计领域的具体体现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统计法治建设之所以取得明显成效,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掌舵领航,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。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部署、亲自指导推动下,中央先后印发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》《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》等一系列重要文件,就统计法治领域关键性、体制性、长远性问题作出制度安排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法治工作的领导,把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体现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成效上,体现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有效举措上,推动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统计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。

健全统计法律体系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。完备的法律规范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统计部门坚持立法先行,推动将《统计法》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,广泛征求意见建议,认真开展起草论证;配合国务院颁布《统计法实施条例》,推动修改《全国经济普查条例》,修订完善部门统计规章,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健全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必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、依法立法,坚持统计立法和统计改革发展相互衔接、相互促进,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,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、推动和保障作用,继续积极推进《统计法》修改并尽早颁布出台。要及时掌握三大普查条例的执行情况,研究论证条例修改的必要性,督促指导有关地区修改统计地方性法规。制定出台《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,完善统计督察和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规范,努力形成涵盖统计工作各领域全流程的统计法律规范体系。

弘扬统计法治精神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。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,遵守统计法律和党内法规是统计法治工作的基础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统计部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,推动《统计法》纳入各级党校(行政学院)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,编印《领导干部统计法律读本》和重要文件精神解读,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,将中央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直抵“神经末梢”,领导干部、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,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明显提高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必须落实统计“八五”普法规划要求,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,不断增强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、组织、开展统计工作。鼓励干部群众支持和监督统计工作,引导广大社会公众做统计法律法规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、坚定捍卫者。

强化统计法治监督
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。统计法治监督是同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有力武器,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的坚实保障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统计部门坚持防范和惩治一体推进,打出依法治理统计造假的“组合拳”,全力推动统计督察“全覆盖”,用好统计法治监督“利剑”,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,坚决遏制“数字上的腐败”,持续加大统计违法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,形成有效震慑,不敢造假、不能造假的笼子越扎越牢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必须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变、执法力度不减,始终保持严惩统计造假的高压态势,对存量问题有之必查,对增量问题露头就打,一以贯之以“零容忍”态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。要认真组织开展统计督察“回头看”,建立统计执法检查常态化机制,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、监察监督、派驻监督、巡视监督、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、有机贯通、相互协调,加强结果运用,形成监督合力。要加强涉外调查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,严肃查处涉外统计调查违法行为。

提升统计法治能力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。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、提升统计法治能力,是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有力支撑。党的十八大以来,统计部门坚持把统计法治人才培养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建设,选拔培养统计法治工作优秀人才,在学习培训中强基固本、增长才干,在实践历练中凝心聚魂、锤炼作风,推动统计法治队伍不断壮大,统计法治能力持续提升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必须以更高的标准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,进一步选优配强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工作人员,发挥统计执法监督骨干库重要作用,加强创新型、应用型、技能型人才培养,强化理想信念教育,锤炼履职尽责本领,砥砺勇于担当精神,全面体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,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、业务精湛、作风过硬、纪律严明的统计执法监督“铁军”。(转载自“学习强国”平台)